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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会员单位因重组、整合、改制等各种原因而不能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有关义务,经征求有关分会意见和五届三次主席团会议五届二次理事会议审议同意(2010年1月10日),对下列8个会员单位予以退会处理: 1、赣州市经贸委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地质矿山分会) 2、江西省修水赣北钨业有限公司(冶炼分会) 3、大连远东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硬质合金分会) 4、常熟市虞宏异型硬质合金有限公司(硬质合金分会) 5、江苏省昆山市科伦特钨钢科技有限公司(硬质合金分会) 6、广西诗美特陶有限公司(硬质合金分会) 7、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钨钼材分会) 8、江西五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贸研究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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